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0年首批公益性岗位招用公告
发布时间:2010-07-19 17:38:31   阅读数: 来源: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0年首批公益性岗位招用公告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2010年重点办好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八个方面38件实事的意见》要求,石家庄市人社局经研究决定,为十二个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首批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石家庄市环保局招用名额共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对符合条件的特困家庭、低保家庭人员优先照顾。
二、招用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行为,思想品行端正。
(二)具有石家庄市市区户口(不含矿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经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4050”人员:(1)解除劳动关系(领取失业金)人员;(2)企业破产、改制领取一次性安置费人员。
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3、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岗位要求专业条件人员优先招用。
三、招用计划及岗位代码
2010年首批公益性岗位招用计划及对象一览表
岗位名称
招用总数
招用对象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随军家属
其它就业困难人员
 
 
招用数量
招用数量
招用数量
环境保护宣传员
10
3
3
4
 
市环保局2010年首批公益性岗位代码一览表 
岗位名称
招用对象及岗位代码
就业困难
高校毕业生
随军家属
其它就业困难人员
环境保护宣传员
120101
120201
120301
注:岗位代码XXXXXX,第一、二位表示报考单位,第三、四位表示对象类别,第五、六位表示报考岗位。
四、待遇标准
新招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援助协议, 就业援助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协议期限最长三年。协议期内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享受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其中:岗位补贴按照我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由市就业专项资金全额负担;社会保险补贴按照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最低缴费基数执行,用人单位应缴部分由市就业专项资金负担,个人部分由个人负担。
五、报名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201072223,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报名表可下载或在报名地点领取。
(二)报名地点:市环保局
(三)报名方法:由本人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加盖就业困难人员印章)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到指定地点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四)报名步骤:
填写报名表初审复审登记照相
(五)资格确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报名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工作,730日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资格确认结果。经确认不具备报考条件人员取消报考资格。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对所有报考人员不收报名费。
(二)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招用岗位出现空缺时,不予递补。
(三)考试不划定考试范围,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参见《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石家庄市2010年首批公益性岗位招用公告》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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